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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任免
关于接受邓开美等同志辞去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0-01-12 发稿人:人大办 阅读: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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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1月11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通过)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邓开美同志因调离平昌县行政区域;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陈继金同志已经批准退休。根据他们本人提出的辞职请求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按照《地方组织法》和《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办法》的规定,决定接受邓开美、陈继金二同志辞去平昌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并报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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