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中心 > 人事任免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雷波2009年度述职述廉报告

发布日期:2010-04-07   发稿人:人大办   阅读:次   字体:[] [] []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一年来,在县委和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和关怀下,本人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增强能动司法能力,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提高司法效果,全面履行职责,加强廉洁自律,较好地完成了我所分管的立案、民事审判(含法庭)工作,现将一年来我的工作情况和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   不断强化自身素质,提高司法服务能力
 
     我始终把学习当作自身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注重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养,提升业务水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十七大精神等党的宝贵理论财富为核心,紧密结合 “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悟“三个至上”、“司法为民”的重要性及深刻内涵。我不但坚持自己学,还在每周五组织我所分管庭室的干警共同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列形式,不走过场,收到良好效果。为确保在实践中正确、熟练的运用新颁、出台的法律、法规,适应形势变化的需要,我不但认真参加省法院举办的新法培训班,而且,在平时工作和生活中我认真学习吸收,使业务技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二、坚持质量与效率并重,努力促进社会和谐
 
     一年来,我所分管的民一庭、立案庭和人民法庭共办理的民事案件达2400余件,占全院案件数的74%,结案2300余件,结案率达96%。及时调处“三农”纠纷案件,解决农村土地、林地承包、邻里纠纷、侵权赔偿等案件232件,妥善调处婚姻家庭纠纷692件,促进了广大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及时调处涉及“四难”纠纷案件,解决了医疗纠纷、道路改造、人畜饮水、文化教育等纠纷案件47件,保障了民生工作的正常开展;及时调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59件,兑现民工工资52.47万元,依法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虽然案件数量多,法律关系复杂,涉及范围广,处理难度大,但为了不辜负党组的委托和同志们的信任,我没有因身上的担子重、压力大而叫苦叫累,而是勇挑重担,不辱使命,牢固树立两种意识,不但要尽力审结案件,而且还要审好案件。树立铁案意识,严把质量关。案件质量是审判工作的生命线,为确保民事审判质量,我始终坚持凡判决的案件亲自签发,凡研究的案件亲自阅卷,严格的把关,保证案件程序合法到位,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裁判用语精当。我的工作量虽然上升了,但民事案件的上诉率、发回重审率却大幅下降,案件质量大大提升。树立效率意识,践行司法为民。为了公正及时裁决案件,减少当事人诉累,我要求干警在保证当事人诉权的前提下,尽量及时审理、及时裁决。一年来,按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占整个民事案件的60%以上;积极在乡镇、社区开展巡回立案、巡回审理工作,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诉讼。2009年,我院巡回法庭共受理案件867件,调解698件,把矛盾、纠纷处理、消化在田间院坝,且要求审判人员在审理民间纠纷时要尽量不务农时,要把司法便民、利民的理念落到实处,让老百姓切切实实感受到司法便民的实惠。
 
     三、着力构建“大调解”体系,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基层法院的民事案件多涉及婚姻家庭、赡养扶养、邻里纠纷,调解工作对维护家庭稳定,促进邻里和睦和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尚的形成,有着更直接、更现实的意义。为定纷止争,彻底消化社会矛盾纠纷,我把诉讼调解工作作为诉讼工作的重心来抓。一是强化立案调解。为了尽量缩短当事人办案周期,减少办案成本,我们在立案时进行繁简分流,将法律关系简单、权利义务明确的案件先交速裁庭处理。一年来立案庭切实加强案件的立案速裁工作,全年速裁案件中150余件以调解方式结案。二是加强全程调解。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庭前、庭中和闭庭后各个环节,对除法律规定不能调解或案件情况确不事宜调解的外,均纳入调解范围。在调解过程中,充分整合与运用各种调解资源,根据案件情况,邀请基层组织人员、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和当事人亲友参与案件调解,既最大限度地利用了各种调解力量的调解优势,增大了调解成功的可能性,也解决了审判力量严重不足的问题;对重大疑难案件,坚持院、庭长参与调解制度。今年以来,我参与调解结案50余件。三是促进“三大调解”对接工作。根据省、市、县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的要求,在县委县政府出台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意见后,我积极筹划安排,成立了法院司法调解中心,建立了立案调解中心,司法调解工作在更为规范化的轨道上运行。并于11月份与司法局联系,召开了联席会议,制定了《平昌县法院与平昌县司法局关于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对接办法》。在交警支队设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实现了交通事故行政调解和诉讼的无缝衔接。我们将坚持在综治部门的牵头下,加强对人民调解的指导和与行政调解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三大调解各自的优势,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大调解网络,使大调解体系真正发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
 
      四、以贯彻落实“五个严禁”与“两个规定”为契机,构筑反腐倡廉体系
 
      本人在党风廉政工作中,认真履行院领导应有职能,对分管部门坚持“一岗双职”,既管好业务工作,又管好党风廉政工作。率先垂范严格遵循党风廉政有关规定、抵制说情风。同时,多次指导分管部门的廉政工作,经常找干警谈心交流,一年来自己没有因不廉洁受到群众举报,分管庭室的干警也没有因不廉洁受到查处。一是加强自我监督。今年以来,全国法院系统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五个严禁”活动与“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本人以此为契机,再次认真学习“十个严禁”、“五条禁令”和省高院“十不准”规定,牢固树立马列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勤政廉政,严于律己,率先垂范。二是抓好干警监督。本人坚持领导干部“一岗双职”的要求,切实履行抓工作抓廉政的职责要求,及时了解掌握所分管部门庭科长廉洁自律和履行抓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情况,将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了实处。三是强调纪律。本人在强化教育引导的同时,还根据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结合分管工作实际对相关干警规定了一些应当遵照执行廉政纪律。对一线办案人员强调管好自己的嘴,不吃不该吃的饭,管好自己的手,不拿不该拿的钱财,管好自己的腿,不到不该去的地方,使别有用心的人无机可乘、无利可图,保证我们的审判工作对得起党的委托,对得起人民的信任,更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当然,我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学习尚不够系统、全面,学习时间不够保障。二是到基层调研尚需进一步加强。三是领导艺术需要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需要进一步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当好参谋助手,忠于职守,与党组其他成员精诚团结,与全体干警并肩奋斗,为维护稳定、服务发展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