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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任免
关于马琼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6-18 发稿人:人大办 阅读: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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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法院:
经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任命:
马琼芳为平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 国为平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 颖为平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李光映的平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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