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经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二次主任会议研究,拟定于2010年7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召开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建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二)其他事项。
二、参加会议人员
请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请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谢友先、副书记池春林列席会议;
请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请县人民政府相关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请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委、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邀请部分乡镇人大副主席、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邀请县政协一名领导列席会议。
三、其他事项
(一)请相关单位准备好会议材料(含电子文档),于2010年7月20日前送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二)请平昌电视台、平昌新闻中心届时派员采访报道。
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