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听取审查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十二五”规划纲要》的报告;听取审查了平昌县2011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报告。会议认为,《平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调整纲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谋划今后五年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符合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市委第三次党代会、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平昌实际,重点突出,目标明确,任务具体,反映了全县各项事业发展的客观要求,集中体现了全县人民加快平昌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和共同愿望,会议决定批准县人民政府提请的《关于调整“十二五”规划纲要》的报告。会议要求,县级部门要紧紧围绕市委“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的总要求和建设“两地两区一中心”的发展定位,按照县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实现“两个率先”、建设“两个强县”、强化“两个推进”的战略目标,突出城乡一体,两化互动,大力推进文化、民生、交通、水利、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化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壮大经济实力,实现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翻番,群众收入增加。会议还批准了《平昌县2011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的报告。投票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新任命的县人民政府办主任、县财政局局长作任职表态发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