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听取、审查了《平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审议了《平昌县人大常委会2011年工作要点》;审议并通过了《平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议程(草案)》、平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日程安排,平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有关选举办法(草案)、《平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关于终止县十六届部分人大代表资格的报告。会议决定:平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于2011年2月27日至3月3号在县城召开,会期5天。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蒲秀琼、张松民、李玲玲、李天寅、陈光荣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谢友先、副书记池春林,副县长张夕谦,县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