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经2011年4月25日平昌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决定,任命:
蒲 云为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明聪为平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王述成为平昌县科技文化体育局局长;
周 旦为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开鹏为平昌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苟国聪为平昌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何煜之为平昌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唐述成为平昌县扶贫开发局局长;
王忠德为平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免去:
蒲 云的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明聪的平昌县经济和商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述成的平昌县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周才德的平昌县人事局局长职务;
周 旦的平昌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张开鹏的平昌县规划和建设局局长职务;
苟国聪的平昌县交通局局长职务;
何煜之的平昌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 杰的平昌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