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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晒” 履职报告

发布日期:2011-08-09   发稿人:人大办   阅读:次   字体:[] [] []

网“晒”履职报告


平昌县人大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监督有硬招

本报讯 (张吉祥 熊润频)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除了必须定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接受打分考评之外,履职报告还要在网上全文公布,接受公众监督。近年来,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多措并举加强对被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履职监督,收到良好效果。
为促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平昌县人大常委会早在2007年底就专门制定了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考核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根据年度和届期考核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建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考核档案,纳入干部档案管理。被考核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在年末和届末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自己的履职情况。县人大常委会一方面要在每年人代会期间通报任命人员的履职情况,让人大代表为任命人员履职报告真实性打分考核;另一方面也通过深入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服务对象等形式,广泛了解任命人员的履职情况,最终形成履职考核综合评定意见。
近年来,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已经考核县政府、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被任命人员300多人次。从去年开始,在考核暂行办法的基础上,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又将参与考核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履职报告全文“晾晒”到了人大网站上,让其接受社会监督,杜绝弄虚作假、应付了事的行为。截至目前,记者在平昌县人大网站上看到,在网上公布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述职述廉”报告中,点击阅读量最高的已经超过1000次。(摘自四川日报 2011年08月09日第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