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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郑南贵主持召开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

发布日期:2012-11-21   发稿人:人大办   阅读:次   字体:[] [] []
    11月20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南贵主持召开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谢友先,副主任蒲秀琼、李玲玲、池春林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县长罗保福、邱华平,县法院院长彭俊,县检察院检察长李良彬列席会议。

    会议上听取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交通运输秩序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学校食堂建设与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几年来,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中,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为手段,以“五创”联动为动力,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了进一步贯彻实施好该部法律,会议要求,切实保护饮用水源;加大治污、治尘、治嗓的力度。

   就我县学校食堂建设与管理情况,会议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学校学生食堂建设,坚持把建好学校食堂、维护学生饮食安全,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取得较好成效。但在工作中也还存在着建设进度较慢,管理体制不顺、工作经费缺乏等问题。为推动我县学校食堂建设与管理,保障广大学生食品卫生安全,会议要求,要加快食堂建设,争取资金,本着“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采取“建”和“改”的办法,加快推进学校食堂建设;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各个环节要制度化、常态化管理,明确监管职责,落实责任,具体到人。

    针对交通秩序整治情况,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重视交通运输秩序整治,在基础设施、车辆管理、秩序整顿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存在基础配套建设滞后、农村客运管理不严、农用车管理混乱、摩托车管理艰难、交通运输队伍监管者缺乏等问题。会议要求,加强领导,加大联合执法;加快建设,优化县城交通环境;规范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教育,提高从业队伍素质。

    会前,县人大常委会就《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先后深入通木村温氏企业、李家沟养殖场、华严停车场、渭子溪饮用水源保护区、德源食品公司、党校旁建筑工地,通过听取汇报、走访问询、实地调查等方式,详细了解环境治理与保护情况。

    县府办、发改局、财政局、公安局、规划局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部分县人大代表,乡镇人大副主席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