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中心 > 决议决定

关于《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2-11-22   发稿人:人大办   阅读:次   字体:[] [] []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的报告

 

(在1120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安排,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主任会议决定,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10月至11月中旬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法》)制定了详细的执法检查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及步骤。执法检查工作在常委会主要领导的具体领导下,分三个小组深入县域企业、厂矿、学校、街道、建设工地、洗车场和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地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将《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的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情况

近年来,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中,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为手段,以“五创”联动为动力,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工作。

(一)建立健全了相关环保制度。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环境保护委员会,建立了环保联席会议,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编制了《平昌县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规划》和《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创建规划》。县环保部门采取多种形式或方法在电视、网络、报刊、学校等进行了环保宣传,提升了民众环保意识。环境保护“一把手”负总责、“一岗双责”和辖区负责制等相关制度纳入了年终目标考核范围。

(二)监督监测保持了常态化。一是环保部门加强了对饮用水源的保护。坚持定期在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域内的巡查,坚持每月两次水质段面监测,并向公众发布,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每年78两月集中对全县乡场镇集中饮用水源进行了水样监测,对不合格水源提出限期整改意见。二是对重点排污单位进行监管。动态跟踪污水处理厂、启昌食品公司、德源食品公司、平昌温氏集团、垃圾处理厂等全县重点排污企业排污治污情况,防止了重大污染事件发生。三是有效控制噪声污染源。公安、环保、城管、工商等部门分工协作,对县城区的交通噪声、生活噪声、建筑噪声、广场噪声等进行了部门联动整治。中高考期间禁噪效果明显。

(三)环境综合治理收到了较好实效。一是有效坚持了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自2008年以来,全县所有正规审批的房产开发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率均达到100%,从源头上有效控制了新建项目污染源的产生。二是实施了重点排污企业的挂牌整治。完成了江口醇酒业、再生纸业公司等重点工业企业排污整治,对再生纸业、污水处理厂、启昌食品公司等3家未完成排污整治任务的企业进行了停产整顿。三是治理了城乡环境。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处理场的正常运行,提升了环境治理水平;随着污水收集管网的不断延伸(目前已至延伸中医院),县城治污效果进一步显现;城区10余家蜂窝煤加工厂搬出城内,减少了城区粉尘污染;城区主要街道黑化后,噪声明显减小。加大了环境综合治理的执法力度,一些卫生死角得到了有效治理,脏乱差现象明显好转。四是积极开展场镇污染治理。荔枝、土兴、坦溪、张公、五木等场镇生活污水进行了阶段治理。通过项目争取,投资3000万元的白衣和驷马污水处理厂已分别开工建设和前期开工准备。五是加大环保违法整治力度。近年来,共查处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非法采砂行为8起,驱逐船只12次,带泥上路车辆312车次,生活污染违规行为21起。目前,县政府正在对全县43个乡镇已建房屋进行环保设施清理。

(四)有效落实了《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决议。20089月,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作出了《〈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决议》,县人民政府分类整理出了22项整改内容。一是规范设立了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标示标牌,再次明确了保护区的四至界畔。二是在《执法检查报告》中提到的几处污水直排建设项目,在执法部门的督促下,修建了化粪池,生活污水直排现象得了治理。三是县城几家医院固体废物、敷料、废液已落实了专人管理,专门收集,专门档案,直排直弃问题有了进一步解决。四是农户建沼气、居民聚居点建垃圾分类回收站、畜禽养殖企业建治污设施等,农村面源污染问题了得到进一步遏制。

二、存在的问题

县人民政府在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与法律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环保意愿还有一些差距。

(一)县城饮用水源保护仍有差距。20089月,县人大常委会对《水污染防治法》进行了执法检查,20123月对县城饮用水源安全问题进行了专题询问,两次专项监督工作均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但这次执法检查中仍发现,渭子溪砂石堆码场规模不断扩大,群众多次反映的砂石堆码场的船舶油污和船上工人的生活污水及粪便直排入河。目前,饮用水源保护区上游的畜禽养殖又有反弹现象。执法检查组在1018115两次执法检查中均发现,在离取水点上游不足100的沿岸地方,一农户潲水养猪45头,虽收集了小部分猪粪,但更多粪便却满坡横流,下雨后便直冲流进河中。目前,县环保执法大队已在1116对此养殖户进行了搬迁和圈舍拆除。李家沟蜈蚣村1 社潲水养猪成普遍现象,少则30头,多则上百头。华严社区的违法建筑,生活污水和粪便直排饮用水源保区内。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华严社区三信房产、望江街九江丽景等建设项目正在违法建设中,它们均未办理环评手续。

(二)灰尘飞扬影响空气质量。一是脏车入城。城区的四个主要入口未建设规范的洗车场,不少脏车带灰进城未得到有效遏制,这一点货车特别突出。出租车、公交车、货车、社会车辆等停放街边,街道保洁困难。二是带泥车辆入城。一些车辆带泥进城未得到应有处罚。在10中旬的执法检查中发现,抽检的县城区25家建设工地在施工便道硬化、沉沙池、高压冲洗设施等三项规范建设施工规定中,只有3家符合标准。无硬化道路、无冲洗设施、无沉沙池的“三无”工地达11个之多。大部分建筑工地的施工便道硬化长度不够,无沉沙池,排水沟浅而小,塑料软管代替高压水管,车轮带泥在所难免。三是临江路道路未硬化,施工车辆来来往往,车辆穿梭城内,一路尘沙飞扬。

(三)污物排放仍不规范。一是生活污水收集范围受限。华严片区、望江街片区、汉王庙片区、信义片区无污水收集管网。新华街幸福巷200多户居民粪便全部直排下水道,唯一修建的化粪池也因硬化街道,业主担心无人除粪而废弃不用。部分沿河场镇污水虽已进行了简单工艺处理,但大部分污水还是直排河内或沟渠,部分治污设施也因疏于管理难以发挥作用。二是对企业治污的监管有不到位现象。驷马启昌食品公司的治污设施原计划在20125月底前就应达标验收运行,目前能正常使用却间断性运行。通过调查发现,企业在污水收集池处另外安装了一根黑色管子进行偷排漏排,同时执法检查组在排污口也发现了粪便。如按治污设施达标排放的要求,排污口应为清水而非粪便的大量存在。在118日下午的再次执法检查中看到,黑色管子已经拆除,治污设施正在运行,但出水口仍有大量被冲刷的粪堆。原二丝厂区内一主业潲水养猪50头,圈内猪粪堆积,猪身结满厚厚的粪痂,臭气难闻。三是部分洗车场无治污设施。顺全驾校旁的几家洗车场所办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汽车美容,但实际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为洗车。这些洗车场均未按规定和规范配建沉沙隔油设施,泥沙和油污直排河内。龙潭溪加油站附近的几处洗车点以单一门市为经营场所,致使堵塞交通,污水横流街面,泥沙直排城市下水管网。四是超规划建设与治污设施容量不匹配。部分开发企业未按审批的规划建设,有的项目超规划建设达3万平方米,而化粪池容量并未因建筑规模超规划而同步增大。

(四)噪音污染监管乏力。一是交通噪音难以禁止。部分车辆在城区行驶时,视“城区禁止鸣笛”规定为耳边风,置若罔闻。一些公务车、公交车带头不执行“城区禁止鸣笛”规定。出租车、私家车更是随意在城区鸣笛。还有个别私家车私装警笛设施,群众对此反响较大。在城区交通噪音监管、取证等方面手段较弱二是生产生活噪音影响较大。城区的伯坚广场、森林广场、建设广场、物资广场、孔子广场、天使广场等,均不同程度存在音响声音分贝超标现象,特别是伯坚广场和金佛广场的两组音响一个盖过一个。城区门市商业宣传音响高声播放,影响城市文明。二丝厂旁的石材厂设置不合理,噪音大、粉尘大,影响了居民正常生活。群众反映平昌中学教学楼下(森林公园旁)的铝合金生产门市,噪声影响了学校教学。三是建筑噪音扰民。有的建筑工地为赶进度,在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夜晚加班,噪音扰民事件时有发生。城区内应修建的两个空气自动监测点,因无规划,无法安装落地,仅此,平昌在全省环境质量监测达标验收中排名居后。

(五)能力建设相对滞后。一是专业人员缺乏。我县空气监测、辐射监测、有机污染物监测、农药与病原菌监测、土壤监测等因专业人员少难以开展这些工作。近年来县政府虽引进了8名环保专业人才,但与目前全县繁重的经济发展任务相比,专业人员还急需充实。二是环保设施配建不到位。如,新修订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在200261日起就应对饮用水水质进行108个项目监测,但目前我县只能进行常规的19个项目监测。三是乡镇环保缺位。乡镇建设、农业面源污染、农村环保等监管难以落实。

三、几点建议

环境保护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作,县人民政府及主管部门要进一步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以“五创”联动为契机,坚持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两手抓、两手硬,为平昌“两化”互动、城乡统筹营造良好的自然生态和人文环境。

(一)加强监管,制定措施,切实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一是要坚决杜绝在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陆域范围内从事规模性和经营性畜禽养殖活动,严格控制污染源,对污染物进行治污达标排放。二是要严格落实建设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治污设施必须与建设项目匹配,杜绝少批多建,严禁乱修乱建。三是要加强水源水质检测与监测,坚持定期向社会公布水质监测情况,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

(二)优化规划,严格管理,遏制尘土进城。一是在县城区几个主要入口规范并修建洗车场,要同时规划建设公交车、货运车停车场,禁止脏车入城。城管和交管部门要通力配合,把除尘工作常态化。二是加快建设环城路,尽快解决货车进城问题。三是城区建设要围栏施工、封闭运土、硬化施工便道和配建冲洗设施,减少车辆带泥入城。

(三)动态巡查,定期检查,综合整治污染源。一是全县畜禽养殖大户的治污设施要按排放量科学配建治污设施,对违规偷排、漏排等行为重处重罚。二是督促污水直排的建设楼盘业主修建化粪池,清理超规模建设的开发项目扩大治污设施。对未按标准修建化粪池的开发项目验收时不予通过。三是将污水收集管网尽快延伸至饮用水源保护区、龙潭溪和信义片区,保护好通、巴两河。

(四)部门联动,相互配合,减少城市噪音。一是要建立统一部署、联合执法的协调机制。二是要加大城区街道交通噪音管理,对违反禁鸣规定的加大处罚力度。对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噪音生产单位要迁移生活区。加大对商业噪音和城区广场噪音的监管力度。三是增加环保监测软硬件投入,规划并修建环境自动监测点,实现全县水质、空气自动监测。加大环保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解决乡镇环保无人管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