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12年5月30日平昌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任命:
熊尚益同志为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李春霞同志为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巴中市人大代表平昌联络室主任;
郝江玲同志为平昌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文仕红同志为平昌县人大常委会人大工作研究室主任;
吴尚华同志为平昌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苏光豪同志为平昌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心仕同志为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主任;
秦万源同志为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曾小汀同志为平昌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主任;
张吉祥同志为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肖廷万、王治涛同志为平昌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吴 强同志为平昌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杜上游同志为平昌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李全洲同志为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袁 毅同志为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张敏、朱晓琼同志为平昌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付新平同志为平昌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
罗均发同志的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苏鑫明同志的平昌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夏茂祥同志的平昌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何宏杰同志的平昌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主任职务;
苏光豪同志的平昌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优宗同志的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熊尚益同志的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华荣、朱晓琼同志的平昌县人大常委会人大工作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