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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调整县2010年经济计划完成指标及确定2011年经济计划指标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2-07-05   发稿人:人大办   阅读:次   字体:[] [] []
 
(2011年6月30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通过)
 
县人民政府:
    平昌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调整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完成情况和确定2011年目标计划的报告》,并根据县人大财经委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调整后的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完成指标和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