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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10年度经济和计划完成指标和确定2011年经济计划指标的审查报告

发布日期:2012-07-05   发稿人:人大办   阅读:次   字体:[] [] []
 
(2011年6月30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平昌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杨森儒所作的《关于调整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完成情况和确定2011年目标计划的报告》。县人大财经委对这个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请予审议。
    201133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批准通过了平昌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根据现在发布的2010年统计公报和上级相关文件规定,原人代会批准的数据与现在确定的数据不符,因此,对平昌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完成情况和2011年的目标计划应做调整。
    一、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完成情况
    原批准数据为:
    全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GDP68.66亿元,增长15.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实现62.1亿元,增长48.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27.3亿元,增长31%,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实现1.43亿元,增长34.1%,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实现12350元,增长29.6%,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3810元,增长16.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实现21.84亿元,增长31.8%,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5.8%
    现确定数据为:
    全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GDP65.78亿元,增长15.5%,固定资产投资实现47.4亿元,增长14.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25.64亿元,增长18.5%,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实现1.43亿元,增长34.1%,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实现11004元,增长13%,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3810元,增长16.2%,规模以上工业实现21.84亿元,增长31.8%,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5.8%
    二、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目标情况
    原批准数据为:
    地区生产总值(GDP80.61亿元,增长14%,力争完成81.36亿元,增长15%;固定资产投资58.8亿元,增长30%,力争完成60.1亿元,增长33%;消费品零售总额32.76亿元,增长20%;民营经济增加值46.51亿元,增长17.4%;规模以上工业28.8亿元,增长25%,力争完成29.5亿元,增长28%
    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72亿元,增长20%,其中税收性收入完成12000万元,增长28.19%;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净利润5787万元,增长39.1%;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5%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955元,增长13%;农民人均纯收入4267元,增长12%;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控制在103%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5‰以内。
    现确定数据为:
    地区生产总值(GDP)确保81.1亿元,增长17%,力争完成89.21亿元,增长19%;其中:第一产业确保22.8亿元,增长4%,力争完成23.94亿元,增长5%;第二产业确保32.1亿元,增长34%,力争完成35.3亿元,增长47%;工业增加值确保24.7亿元,增长28%,力争完成34.13亿元,增长40.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确保21亿元,增长35%,力争完成32.43亿元,增长48.5%;建筑业确保7.5亿元,增长45%,力争完成8.25亿元,增长68.7%;第三产业确保26.2亿元,增长11%,力争完成26.56亿元,增长20%
    固定资产投资确保87.7亿元,增长85%,力争完成90.6亿元,增长90%
    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确保30.8亿元,增长20%,力争完成31.5亿元,增长23%
    民营经济增加值43.6亿元,增长17.4%
    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确保1.72亿元,增长20%,力争完成1.92亿元,增长34.3%;其中:税收性收入确保1.2亿元,增长28.19%,力争完成1.3亿元,增长38.9%
    财政一般预算支出25.6亿元,增长25%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435元,增长13%
    农民人均纯收入4267元,增长12%
    粮食产量确保42.6万吨,增长4%,力争完成43.1万吨,增长5%
    肉类产量确保11.4万吨,增长4%,力争完成12.54万吨,增长14.4%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不变价)确保99.7亿元,增长50%,力争完成109.7亿元,增长65.1%
    规模以上工业净利润5764万元,增长39.1%。
    资质建筑企业总产值(现价)确保29.6亿元,增长80%,力争完成30.4亿元,增长85%
    商品房销售面积确保26.77万平方米,增长45%,力争完成28.61万平方米,增长55%
    商品房销售额确保7.01亿元,增长35%,力争完成7.27亿元,增长40%
    房地产从业人数确保444人,增长12%,力争完成455人,增长15%
    房地产从业人员劳动报酬确保932万元,增长12%,力争完成957万元,增长15%
    公路运输周转量确保增长36%,力争增长38%
    税务部门营业税确保6638万元,增长35%,力争完成6736万元,增长37%
    邮政业务总量确保4882万元,增长40%,力争完成5056万元,增长45%
    电信业务总量确保6482万元,增长30%,力争完成6731万元,增长35%
    金融存贷余额确保42.24亿元,增长30%,力争完成43.87亿元,增长35%
    保费收入1.15亿元,增长25%
    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5%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居民消费价格(上年=100)控制在103%以内。
    年末总人口107.4万人,增长4.5‰
    三、审查意见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2011年又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完成情况和目标计划都尤为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追赶跨越,加快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建设四川重要的北向东向开放高地、川陕渝重要的枢纽联结地,西部绿色经济示范区、全国扶贫开发示范区,川东北重要的中心城市的发展定位,我县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的一些主要指标不相适应。年初召开人代会之时早于2011年统计数据正式公布之时,批准数据与正式统计数据相差较大。同时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巴府办发〔201114号)和巴中市人民政府目标督查管理办公室《关于调整2011年全市目标管理指标的通知》(巴府目督〔20116号)文件精神,平昌县人民政府在认真分析研究我县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调整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完成情况和确定2011年目标计划的报告》。财经委审查认为:县人民政府提出的主要经济指标调整方案,其调整幅度较大,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总体要求和我县县域经济发展实际情况,经过全县上下团结一致,坚定信心,负重自强,攻坚破难,加倍努力,其目标是可以实现的。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杨森儒所作的报告。
    四、几点建议
    (一)抓项目强招商  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深研政策,抢抓机遇,加大项目谋划、编制工作,实施好打基础、管长远、增后劲、创财税的项目,使项目工程尽快产生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吸引民间资金和信贷资金参与我县经济建设,提高民间投资在全社会投资中的比重。继续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切实解决招商引资工作和民营企业发展中的具体问题,不断培育和壮大民营企业,发挥好融资平台的作用,为企业较快发展提供政策、资金、环境等方面的支持,不断催生新的企业诞生,帮助企业破解难题要有真心,要出实招,保证我县的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加大经济运行的监测,重点对规模以上企业、招商引资、项目投资、财政税收等主要经济指标实行重点监测,及时发现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手段切实加以解决。
    (二)优化投资环境  提升我县整体形象
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追赶跨越,加快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两地两区一中心的发展目标,紧随市委、市政府一手抓硬环境建设、一手抓软环境建设的决心和信心;我县应不断加强作风建设,自觉践行四个特别;认真分析研究本县的经济,剖析县域经济发展的经验教训;及时改变陈旧的观念,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理念;以创新的思维、务实的举措来调整工作思路、策略;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狠抓每项工作的贯彻落实;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大力营造良好开放的投资环境,打造亲商、便商、安商的社会空气,形成海纳百川、包容各方的健康发展环境,为实现县域经济跨越发展增添持久动力。
    (三)重民生强监管  深化改革增添活力
进一步健全养老、社会救济、优抚、失业、基本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障制度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大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资金投入和质量监管,未开工的要尽快开工,已开工的要加快建设速度。加强市场价格的监管,及时发现价格异常波动情况,尽快研究制定出价格调控应急预案,强保市场价格稳定。进一步规范行业标准,加强对食品安全的检查执法,对违法行为要有强硬的惩处力度,努力营造我县良好的消费环境。创新工作机制,着重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改革、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下功夫,以改革增活力,促发展,以改革激活积极性和创造性,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努力构建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