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30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阙作强
尊敬的郑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长张根生同志委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情况,请予审议。
2010年底,我县60岁以上老人近16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5.1%,其中90—99岁以上高龄老人1247人,100岁以上老人123人。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针对我县老龄人口比例大、高龄老人多、未富先老、养老服务任务重等现实问题,把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作为推进老龄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老年人各项优待保障政策,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逐步实现 “六个老有”目标,有力推动了全县老龄事业发展。2008年我县被省政府评为“创建敬老模范县工作先进单位”,县委老干部局、县老龄办、县老年人法律援助中心、县法院老年法庭、江阳派出所等单位先后被市老龄委授予“巴中市老年维权示范岗”。
一、强化宣传引导,积极营造尊老敬老氛围
积极倡导全民尊老、敬老、为老、助老,大力弘扬孝道文化,培育良好人文环境。
一是多种途径抓宣传。通过文件、会议、广播、电视、报刊、专栏等形式,大力宣传老年法规,积极树立敬老典型,全面营造良好氛围。县委、县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关于认真开展第三轮敬老模范县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敬老模范乡镇、单位、村居(社区)创建暨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关于大力弘扬和发展孝道文化的意见》、《关于加强孝亲敬老教育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全县结合惠民政策宣传,发放老龄法规和办事指南宣传资料1.5万余份,各级各部门开办专栏2300期次、印发简报1200余期、开展各类宣传活动400多场次、发表各类老龄宣传稿件450多篇。
二是创新方式抓教育。组织人事部门自2008年起将孝亲敬老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条件,对不孝敬父母和不善待亲人的干部一律不予提任。县委宣传部从2007年起,在全县开展 “五星级”文明乡镇、社区、院户、村(居)民评选活动,将孝亲敬老作为“和睦星”,推进社会文明建设。教育局把敬老教育纳入中小学生德育课的重要内容,编印了《平昌人道德行为手册》,积极开展“读敬老书、写敬老文、做敬老事”的主题教育活动。
三是领导带头抓示范。每年重阳节、春节等节日,县委、县政府召开老干部座谈会,四大家主要领导带头参加各类老年朋友走访慰问活动,并到老年大学讲课,带头关心老干部、老同志,解决特困、高龄、空巢、留守、失能老人等生活困难,在全县上下形成了领导带头、干部主动、职工热情的“牵引效应”。
二、强化组织建设,健全老年服务维权体系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发展、鼓励支持、全域覆盖的理念,加强老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服务网络建设。
一是健全老龄工作机构。县委、县政府明确了分管领导,及时调整充实县老龄委领导成员,并分别成立了居家养老、创建第三轮省级敬老模范县和市级敬老模范乡镇领导小组,全县已有18个乡镇成立了老龄工作委员会及办公室。去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将老龄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乡镇老龄工作结合基层民政规范化建设,公开老龄工作政策法规,工作运行严格程序,违规操作从严追责,推进了基层老龄工作规范化建设。
二是规范老年组织发展。坚持规范登记与鼓励支持相结合,新成立老年协会12个,县民政局和老龄办分别对每个新成立的老年协会给予2000—3000元的补助,共8万多元。积极支持老年活动开展,每年对县城老年大学、老年体协、老年科协等7个老年协会各预算日常经费2万元,大型活动开支另行解决。切实抓好乡镇老年协会的管理指导,全县12个乡镇老年活动中心、58个村居老年协会充分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因地制宜开展各类活动。
三是加强维权网络建设。公、检、法、司部门充分履职尽责,建立健全县、乡、村(居)三级老年维权网络体系。全县设立老年法律援助中心1个、乡镇老年维权工作联络站43个、村(居)纠纷调解小组497个,设置“老年维权服务窗口”44个,评选“敬老维权示范岗”41个。
四是发展自愿者服务队伍。县工会、团县委、县妇联等单位,组织青年自愿者队伍开展各类助老活动,增强了青年人的社会责任感,促进了代际和谐。各级各部门及服务行业,特别是金融、水电、邮政、车站等公共服务部门开设“优先窗口”、设立“敬老岗位”,优先、优惠、优质为老年群体开展便捷服务。同时,将《老年优待证》办理纳入县政务中心民政窗口实行一站式办结服务,先后免费办理《老年优待证》3790本。
三、强化政策兑现,全力维护老人合法权益
坚持把“老有所养”作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第一要务”,把“老有所医”作为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的“第一保障”,狠抓各项涉老优待政策落实兑现。
一是健全城乡养老保障制度。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城镇规范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和发放渠道,确保离退人员退休费和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在农村建立完善以村社干部和失地无业农民为重点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60岁以上特困老人家庭生活信息库,全县3312名特困老人纳入低保救助。建立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和生活补贴制度,从2005年起,对123名百岁老人兑现了每人每月100元长寿补贴;从2009年起,对1247名90—99岁高龄老人兑现了每人每月50元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建立完善老优抚对象抚恤优待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三红”人员年自然增长60元,“三属”和残疾军人年自然增长36元,复员军人年自然增长24元,所需资金全部纳入财政预算。认真落实计生服务政策,去年全县按每人每月60元标准发放独生子女老人补贴5748人413.9万元。
二是认真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全县对符合条件的5996名孤老和孤儿全部纳入农村五保供养。在集中供养上,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月441元,已建成江口镇、坦溪镇、涵水镇等农村敬老院9所,在建有驷马镇、龙岗乡2所,力争十二五末全县新(改)建农村敬老院35所。在分散供养上,除按国家规定标准每人每月发放供养金150元外,还探索建立了农村散居五保对象“爱心责任代养”机制,采取“两书一卡”(代养申请书、代养协议书、爱心责任卡)的办法,实行干部代养、亲友代养、委托代养,有效促进了农村五保供养社会化进程,新华社、中国社会报等新闻媒体进行了专题报道。依托农村敬老院、光荣院等福利设施,充分依托公办养老机构的有利条件,积极推行农村留守老人、空巢老人、失能老人社会代养的新模式,目前已代养老人150人。同时,积极探索居家养老模式,从2008年起,在江口镇政法街社区推行以“生活保障、医疗保健、休闲娱乐、法律援助”等为主要内容的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先后惠及1246名老人,今年将在江口镇新华街、华严社区继续推行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三是扎实抓好老年医疗工作。积极整合乡镇卫生院资源,全县建立老年门诊89个,增设老年病床480张。每个居委会建立了医疗服务站,村村设立了卫生室,配备1至2名医生,基本保障了老年人就近就医。同时,县卫生局每年还为80岁以上老人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了健康档案。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民政部门为五保、优抚对象、90岁以上高龄老人代缴新农合和居民医保资金,参合、参保率均达100%。完善医疗补助制度,先后对150余名身患重大疾病的特困老人实施医疗救助,兑现资金45万元。
四、强化基础工作,切实开展为老助老服务
积极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的各项基础性工作,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积极关爱特困老年群体,让老年人快乐健康地生活。
一是加快推进老年服务设施建设。县委党校安排了县老年大学教学课堂和办公室,解决了水、电、气等日常开支。县住建局对县城所有广场照明设施进行了完善,明确了老年活动音响放置地点。县广电局对县城所有广场安装了 “村村通”工程音响设施。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县科文局为县老年大学、县老年科技协会、县老年体育协会、县老年门球协会、县老年诗词书画协会、县夕阳红艺术团、县关工委等7个单位各赠送了1套红色影像资料和1台DVD。
二是积极做好老年教育引导工作。重点围绕传统(传承美德)、体能(科学锻炼)、素质 (老有所为不乱为)、法制(法规掌握)、安全(自身安全)、技能(老年文娱)等六个方面,开展老年教育引导工作,印发宣传资料1万余份,老年协会开展下乡活动100余场次。
三是大力开展特困老人帮扶工作。探索建立了干部助帮、亲友领帮、邻居代帮、社会认帮的帮扶机制,实行“1+1”结对认亲,从精神慰籍、生活照料、生产发展、优待落实等方面,切实解决留守老人、空巢老人和失能老人具体困难,平昌的作法在2008年9月全市基层老龄工作和协会管理培训会上作经验交流,并被全国老龄网采用推广。从2008年起,在全县推行的组织领导、政治关心、工作落实、生活服务、文体活动、作用发挥“六进农村”活动,有力促进了基层老年工作的开展。
近年来,我县抓住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重要契机,有力促进了老龄事业发展,但仍然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基层老龄工作比较薄弱。乡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不完善,全县43个乡镇仅成立老龄机构18个,部分乡镇对老龄工作的重视程度和主动作为不够,延伸到村居的老年协会组织不够健全。二是协调机制需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老年事业发展是一项系统性、全域性工作,涉及面广、牵涉部门多,在落实相关老年政策待遇和工作开展方面,部分单位存在协调配合不到位等现象。三是老年福利设施有待改善。从我县的实际情况来看,目前无论是县城还是乡镇,老年养老机构、活动设施、活动场地等普遍欠缺。四是部份优待政策需要落实。由于本级财政困难,部分优待政策尚未落实到位。按规定70岁以上老人乘坐公交车应予免费,但我县至今仍未能执行这一政策。全县80岁以上的老人达1.6万余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兑现补助,每年县财政需调剂资金960万。
尊敬的郑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为加快推进我县老龄事业发展,今后我们将扎实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细化目标任务并加强工作督查。对责任分工、工作落实、督促检查实行全程跟踪,确保各级各部门的老龄事业、老干部工作、以及涉老各项优待政策落实到位。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老龄委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加强信息交流和工作沟通,督促县老龄委成员单位落实工作职责。三是加快乡镇老龄机构建设和基层老年协会发展。县老龄办提出具体方案,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四是适情研究老年福利设施建设。县民政局提出方案和规划,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五是加大农村留守、空巢、失能老人关爱力度。县老龄办代县委办、县政府办先起草《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人空巢老人失能老人帮扶工作的通知》,审定后下发各乡镇。六是进一步加强老年优待政策落实力度。县老龄办起草《平昌县优待老年人办法》,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