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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平昌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发布日期:2013-12-30   发稿人:人大办   阅读:次   字体:[] [] []

   12月27日,平昌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会议全文学习了《条例》。党组书记、副主任谢友先指出,《条例》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成果,是对《八项规定》的进一步细化,他对推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从源头治理奢侈之风具有重要意义。 
    就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郑南贵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的《条例》。他指出,《条例》中对人大的监督提出了明确要求,正人先正己,人大干部要带头执行,率先垂范。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学习。要把学习《条例》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党员干部要自觉带头学习,认真领会精神实质。树立随时学习、终身学习理念。三是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人大各委室要根据工作职能,深层次研究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的相关改革政策,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尽早谋划工作新思路,加大监督力度,确保监督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