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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

发布日期:2013-02-04   发稿人:人大办   阅读:次   字体:[] [] []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机关
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结合人大工作实际,现就人大机关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作出如下规定。
    一、改进调查研究
    常委会领导到基层调研,坚持轻车简从,不搞来迎去送,要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人大工作重点,结合分工到基层了解情况、监督工作落实。调研要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多同基层干部群众面对面交流、谈心,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情况复杂的地方去,多到村居和群众中间去了解掌握真实情况,及时有效解决问题。县级部门或乡镇可安排1名熟悉相关工作的同志陪同。常委会领导每年调研不少于60天并形成书面调研报告报县委。委、室、中心负责人调研不少于30天并形成调研报告。
    二、密切联系群众
    按照县委统筹安排,常委会领导每年联系1个乡镇、1个村、1项重点工作,深入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切实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按“一岗双责”的要求做好挂联乡镇或分管领域的信访工作,积极下访、约访、接访群众,及时解决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利益。严格执行《平昌县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办法》,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了解群众的所需所盼所求,解决群众的具体问题。
    三、精简会议活动
    依法规范召开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从严控制列席人数,与审议议题无关的部门或乡镇不列席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一般性会议一律不写讲话稿,力戒长话、空话、套话。简化会场布置,各类会议活动一律不设背景板、不铺地毯、不摆花草、不铺桌布、不挂横幅条幅、不安排合影。
未经县委批准,人大常委会领导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颁奖、揭幕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
    四、精简文件简报
    精减文件简报。简报只保留《人大工作》和《代表之声》,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法律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发文;可以电话通知的,不发纸质文件;可以通过网络传输的公文一律实行网上无纸化办理。严格控制文件和调查报告的篇幅,做到文风朴实、文字精炼,指导性操作性强。规范公文运转。文件简报一律由办公室主任审签,重要文件由常委会主要领导签发。
    五、规范外出学习考察
    除县委或上级人大统一组织的外出学习、招商引资、参与重大交流活动外,严禁参加与工作无关的各种培训班、研讨班,严禁以任何名义到旅游景区开会或考察学习,从严控制参加外地各类节庆活动。严格按政策规定安排出国(境)考察,严禁公费出国(境)旅游。
    六、改进新闻报道
    除常委会会议、代表集中视察、重点工作调研视察等一些涉及全局工作或有重要导向、影响的工作会议或活动外,一般性会议、专题会议和其他活动不作报道。
    七、严格文稿发表
    常委会领导发表重要讲话和署名文章,须报县委批准。除县委统一安排外,常委会领导在任职期间不公开出版著作(含摄影、书画作品),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不为出版物作序。
    八、简化接待工作
    公务接待时,不张贴悬挂欢迎标语、横幅;一律不到辖区边界迎送,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不上酒,不安排娱乐活动,不赠送或收受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品。到部门、企业、社区调研一律不安排用餐,到乡镇调研原则上在当地伙食团就餐,陪餐不超过2人。住宿不安排超规格房间,不在房间内增配生活用品。
代表集中视察一律不安排警车开道,不实行交通管制,不清场闭馆,不停止、限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扰乱群众的正常生活。
    九、厉行勤俭节约
    厉行勤俭节约,狠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和参与消费性质的娱乐、健身活动,严禁接受任何形式的公款宴请。常委会领导带头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不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执行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常委会领导或委、室、中心因工作需要用车,一律由常委会办公室统一调配使用,严禁公车私用,否则,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