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郑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经2013年3月29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任命:
郑 猛为平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向 兵为平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何景平为平昌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
刘 琦为平昌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胡 华为平昌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
马 宁为平昌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杜 云为平昌县人民法院江口法庭庭长;
丁东平为平昌县人民法院白衣法庭庭长;
牟永军为平昌县人民法院驷马法庭庭长。
免去:
李 明的平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职务;
杜善清的平昌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职务;
向 兵的平昌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王 建的平昌县人民法院云台法庭庭长职务;
何景平的平昌县人民法院笔山法庭庭长职务。
特此通知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201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