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南贵主持召开了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县人大党组书记、副主任谢友先,副主任李玲玲、池春林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财政决算草案及2014年1—8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1—8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房屋产权办理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交通运输秩序整治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律师法》执行检查决议情况的报告;关于提请确认关于将重庆狮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平昌城市营造投资有限公司向中海信达担保有限公司融资纳入财政担保的决议的报告;关于提请确认关于同意县人民医院以售后回租赁方式向奥克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的决议的报告。主任会议提请的关于辞去何彬彬同志的县十七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报告;县人民法院提请的关于阳莉等四十五名同志为人民陪审员的报告。
    副县长邱华平、万星明,县政协副主席游泽莉,县人民法院院长彭俊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