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8日
在平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郑南贵
各位代表:
我受平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欢迎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共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主任会议16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3个,开展执法检查1次,组织各类专题调研、视察28次,作出决议、决定10项,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5件,提出审议意见38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1人次,接受市三届人大代表辞职1人,因调离本行政区域和死亡终止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资格17人、暂停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3人,补选县十七届人大代表6人;接受冉家敏同志辞去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蒲秀琼因犯受贿罪,被依法罢免市三届人大代表资格、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资格,其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自然撤销。
一、坚持深化监督与加强支持并重,服务全县工作大局
监督城乡规划执行。常委会分管领导和相关委室负责人直接参与城乡规划编制审查工作,并成立督查组监督规划的执行。抽调机关干部参与春光苑步行街、阳光小区、城南车站、怡和花园等6个“老难”建设项目,推动具体问题的解决。为提高监督水平,6月,组建考察组,赴青岛等地考察城市规划建设,提出“‘三线’(天际线、山脊线、河沿线)保护是规划之魂、地域特色是规划之基、坚守规划是发展之本”的考察意见。11月,组建调查组,制作我县规划执行情况专题片,并在常委会第15次会议上播放,对17个违规建设提出整改要求。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常务会议,研究落实人大提出的整改意见,对17个违反规划的建设项目立案调查。
推动水产加快发展。跟踪督办水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工作,常委会第12次会议审查批准《平昌县水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为推动水产业发展规划的落实,11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平昌县水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针对管理机制不畅、财政投入不足、大户带动力弱、服务体系不全等问题,要求县人民政府落实领导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创新工作机制,加大目标考核,推动工作落实,为我县农村经济发展拓展新的空间和途径。
促进市场建设管理。11月,常委会对县城10个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情况进行了逐一剖析研究,并组织部分委员赴成都、重庆等地考察学习,共同研讨推进我县市场建设与管理的办法和措施。常委会第15次会议对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市场建设与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审议,会议通过实况录像片的形式,生动而具体地介绍了我县农贸市场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以及与成、渝等地的巨大差距,提出了“明确领导责任、科学规划布局、加快市场改造、完善管理机制”的审议意见。常委会第13次会议还对县人民政府落实“菜篮子”工程建设审议意见情况进行了审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加快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建设,力争在2014年6月底竣工并投入使用。
维护经济平稳运行。常委会第14次会议审查批准县“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调整指标9项,调增项目74个,保证了“十二五”规划纲要更加符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听取和审议2013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决定批准2012年财政决算和201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就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提出建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强化税费征管,增加财政收入,优化财政收支结构。听取和审议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县人民政府加大对BT、BOT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审计力度。
二、坚持贯彻法律与扩大民主并进,促进民主法治建设
强化法律宣传。在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视察前,坚持学习、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主任会议听取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诉讼法宣传贯彻情况的汇报》,就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刑事诉讼法提出建议,要求司法机关及工作人员转变刑事执法理念,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开展执法检查。7月,常委会开展《律师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检查前,聘请专家讲授《律师法》。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个别座谈、问卷调查、调阅卷宗、旁听庭审等方式,重点检查了《律师法》宣传贯彻、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律师执法保障、律师队伍建设等情况,提出了四个方面11条建议意见。“一府两院”抓好常委会执法检查意见的落实,及时清理与法律法规相冲突的所谓内部规定,设立律师会见室,确保律师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的落实。常委会还对上年度《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决议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组织相关委室深入有关部门、建筑工地,了解治污、治尘、治噪等情况,督促县人民政府规范砂石开采、整治污水直排、强化噪音治理、定期公示水质检测报告。目前,砂石开采治理已收到良好效果。
加强司法监督。建立旁听法院庭审制度。制定《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活动实施办法》,不定时组织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在不干预法官审判的前提下,组织人大代表对庭审活动进行评议,听取人大代表对法官审判作风、庭审能力以及检察官、律师履行法定控辩义务等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从整体上促进了严肃执法、公正司法。建立集中约谈干部制度。将信访工作与司法监督有机结合,透过信访件了解司法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通过对信访件的分析和督办,加强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坚持每半年听取一次“一府两院”关于涉法涉诉信访化解工作情况汇报,约谈政法部门中层以上干部,提出公正司法、保障人权的基本要求。建立过错责任登记制度。完善人大任命的司法机关干部管理办法,在把好“入口关”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日常的管理和监督。对在工作中违背司法程序、违反职业道德,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的行为记录建档,作为年度考核和晋升职务的参考依据。并规定,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常委会可以提出罢免案。
严格信访督办。建立信访分析月报制度,实行重点信访件领导挂包制度,加大跟踪督办和部门协同,不断增强信访办理实效。一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228件(次),较去年下降42.3%;接待来访1520人(次),较去年下降18.1%。
三、坚持改善民生与维护民利并举,推动民生工作落实
推动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情况的报告,提出规范工作程序,杜绝“漏保”、“人情保”、“关系保”的建议。县人民政府出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分类施保管理办法》,完善低保准入和退出机制,清退违规进入保障范围家庭434户1330人。
推动医疗人才队伍建设。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全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要求增加医院床位数、充实医护人员。县人民政府采取“公开招聘、定向揽才、增加编制”等形式,公开招引医务人员437名,新增人员编制1574个,核定县医院床位数851个、县中医院床位数360个,妥善解决了原乡镇卫生院集体所有制医护人员的身份转换和聘用问题。
推动交通运输秩序整治。采取蹲点暗访、群众座谈、实地查看、制作专题片等方式,对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常委会第14次会议对县人民政府落实交通运输秩序整治审议意见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对“黑车”治理、超限整治、停车场建设以及公交车、出租车管理等意见较大,要求县人民政府重新办理。
推动街道社区建设管理。作出关于同意江口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的决议、关于同意青凤、灵山、望京、土兴等四个乡撤乡设镇的决议,决定上报省人民政府审批。8月,江口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获省民政厅批复,同意设置同州街道办事处。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社区建设与管理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对县人民政府建立便民服务站、完善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做法给予肯定,同时要求进一步强化社区服务保障、突出社会组织培育,不断提升社区管理水平。关注街面治安整治,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打击街面犯罪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要求县人民政府加快“天网工程”建设,两年内建成200个高清摄像头。目前已建成高清监控点221个。
推动中小学德育教育工作。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小学德育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制定德育工作考评体系、加强德育工作队伍建设”等审议意见。县人民政府十分重视,改革学生评价办法,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整治校园周边环境,促进教育良性发展。
四、坚持夯实基础与强化服务并抓,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代表活动方式有新拓展。坚持“市县联动、以县为主”基本方式,组建经济、政法、社会事业等代表专业活动小组,深入开展代表小组活动。经济代表活动小组调研水产、农业发展,对走集约经营之路发展现代农业的做法给予肯定和赞扬;社会事业代表活动小组听取食品药品监管汇报,座谈交流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的措施和办法;政法代表活动小组视察社区建设与管理,提出建立社会组织、畅通服务渠道的建议。12月,常委会组织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对滨河路、安置房及停车场建设进行集中视察,代表们一致认为,县人民政府在推进安置房、滨河路建设方面措施有力,效果明显,同时提出加快建设进度、提高工程质量的建议。全县各级人大代表以“10月代表活动月”和“听民声、解民忧”主题活动为载体,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述职评议、联系选民等活动,提出可行性建议200多条,撰写调研报告30余篇;182名县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接受选民评议。
代表建议办理有新成效。全面推行“三方到场、现场办理、书面答复、代表满意”建议案办理机制,继续实行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重点建议制度,确定4件重点建议件。制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问责办法》,6月,常委会对18名不参加“现场办理”的县人大代表全县通报批评。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把代表建议办理摆上重要位置,确定主管领导,建立督查机制,明确办理责任,推进工作落实,实现了“文来文往”到“人来人往”、“关门办理”到“开门办理”、“答复型办理”到“落实型办理”的转变。截止9月,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所提44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结,代表满意率较高。
指导乡镇人大有新途径。探索制定乡镇人大工作考核办法,坚持常委会领导联系乡镇人大工作制度,指导乡镇人大开展好视察、调研、评议等工作。坚持邀请乡镇人大副主席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让他们现场观摩常委会的议事程序和工作方法,了解常委会阶段性工作重点。加大对乡镇人大干部的培训,一年来,共选派20名乡镇人大副主席到省人大干部培训中心学习。
五、坚持理论武装与转变作风并行,提升人大工作水平
注重学习,提高工作水平。坚持周五学习制度,专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宪法法律和人大业务知识;认真开展“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举行中心组学习会,深入贯彻落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召开科级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开展交心谈心活动,激发人大工作活力。创新审议方式,实行书面报告与影像资料相结合,监督实效明显增强。推行审议前征询意见制度,采取外出考察学习先进经验、审议前与相关单位充分沟通协商,保证人大决策的科学性。
转变作风,讲求工作实效。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到基层调研坚持轻车简从、少打招呼或不打招呼。开展“转作风、惠民生”活动,做好挂联乡镇工作,帮扶解决道路、饮水等具体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坚持到最偏远的地方去发现问题,到第一现场去督查办理效果,从制度层面去思考解决问题的办法,为常委会审议提供第一手材料。积极参与县委中心工作,常委会领导分别挂包安家坝大桥、金宝新区、“三溪”避险搬迁、江口六小、镇龙山国家森林公园建设,2名常委会副主任直接负责招商引资和融资工作,8名机关干部服务于重点工程攻坚团队。
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办好人大网站和《人大工作》内刊,开办《人大代表的一天》栏目,制作《跫音阵阵》宣传画册,加强与外地人大和各新闻媒体的联系交流,广泛宣传人大制度、交流工作经验、展示代表风采、弘扬民主法治。全年在各类报刊(网站)发表人大工作稿件120多篇,其中国家级7篇,省级45篇,全面宣传了我县民主与法治建设和人大代表干事创业、实干兴县的工作业绩。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因卫生机构改革和上级人大有关工作要求,农村合作医疗专题询问和对政府部门的工作评议议题,经主任会议决定取消外,县人大常委会较好地完成了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所确定的目标任务。这是县委正确领导、“一府两院”支持配合、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人大工作者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在增强监督实效、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值等方面还有较大差距,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
2014年主要工作建议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作出了新的部署,提出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等具体改革内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具体推动者和基层实践者,必须始终坚持制度自信,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人民意志;必须始终坚持“心中装着人民、心中装着法律、心中装着事业”的平昌人大工作思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始终坚持在监督中参与、在参与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的人大工作路径,不断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
2014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总体工作部署,以服务科学发展为己任,以促进社会和谐为根本,以推进依法治县为重点,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建设美丽幸福平昌作出新的贡献。
2014年,县人大常委会将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紧扣发展大局,加强工作监督,推进重大决策落实
保证县委决策落实。紧扣县委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围绕城市新区、产业发展、民生改善、生态保护、公平正义等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适时作出决议决定。
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开展金宝新区、工业园区视察或调研,跟踪督查安置房建设、城市规划执行,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金宝新区规划建设、房屋产权办理情况的报告。持续关注水产业发展,开展农业龙头企业、农贸市场规划建设视察或调研,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畜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关注经济运行秩序。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审查监督,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财政预决算、财政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审计等工作报告。完善财政预决算审查办法,重点加强对部门预算执行、重大建设和民生项目资金使用等监督,主任会议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债务审批、管理及化解情况汇报。
依法行使任免权力。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结合的原则,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受人大任命的干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健全任前承诺制度,完善过错责任登记制度,加强对人大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和管理。
二、强化法律监督,推进依法治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法律宣传。对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主任会议听取“六五”普法进展情况汇报。
开展执法检查。开展《森林法》执法检查,对《律师法》执法检查决议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强化司法监督。完善司法机关中层以上干部约谈制度,组织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持续关注打击街面犯罪工作,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改进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与监督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涉法涉诉信访剖析,加大信访案件交办督办力度,建立信访办结报告制度。
三、着眼百姓期盼,关注民生热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关注社会保障。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调研,关注农村廉租房建设,持续关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职工劳动保护,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特困人口救助情况的报告。
关注环境整治。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生态县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组织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视察,持续关注饮用水源安全、交通运输秩序整治,选择群众关注的热难点问题,适时开展专题询问。
关注食药安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经常性监督,听取县公安局关于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情况的报告。
关注教育发展。持续关注德育工作,高度关注校园安全,开展“三小三热”实施情况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的报告。
四、立足作用发挥,强化服务指导,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强化服务保障。举办新任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培训班,邀请乡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列席常委会会议。继续坚持向代表赠阅人大业务报刊,及时通报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进展情况;邀请代表参与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
创新履职平台。充分发挥专业代表活动小组的专业优势,支持和鼓励代表进村社、进工地、进企业开展视察和调研。深入开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主题活动,全面推行代表向选民述职。建好人大网站,办好《人大代表的一天》栏目。
提高工作实效。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加强对代表活动的过程管理,提高代表活动参与率和活动成果转化率。继续坚持“三方到场、现场办理、书面答复、代表满意”建议案办理机制,推行《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问责办法》。
五、围绕效能提升,强化作风转变,树好人大机关形象
提升履职水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和“转作风、惠民生”主题活动,完善学习制度,深化理论研讨,扎实转变作风,不断提高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
健全工作机制。改进审议方式,注重多媒体的运用,全面推行审议意见出台前征询意见机制。完善督查制度,善于启用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注重发挥常委会委员的专业优势,探索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的新形式、新做法。
增强队伍活力。发挥好机关总支、工会、妇委会的作用。加大机关干部培养、交流力度。鼓励和支持机关干部参与全县重点工程建设,扎实做好联系乡镇、联系部门、联系村、联系企业、联系重点产业等工作。
各位代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进入一个关键时期。让我们在中共平昌县委的领导下,紧紧依靠全县人民,坚定信心,勇于开拓,主动作为,攻坚突破,为推动平昌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