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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4-02-19 发稿人:人大办 阅读: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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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18日
在平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平昌县人民法院院长 彭 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平昌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2013年主要工作
2013年,平昌法院在上级法院的正确指导下,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监督关心下,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强力推进执法办案,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司法公信,为构建法治平昌、平安平昌作出了应有贡献。荣获全市法院2013年争创“两个一流”工作综合一等奖、审判质效优胜奖、全省“基层审判管理工作先进法院”、“全省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三等功。
一、围绕执法办案,抓好专项审判,司法保障效果进一步凸显
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244件,审执结4967件,审执结率95.1%。上诉案件95件,同比下降24%,其中改判8件,发回重审2件,同比下降23%,息诉服判率97.04%,同比上升1.59%。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审理各类刑事案件115件151人。一是严厉惩处暴力犯罪。办理聚众斗殴7件16人,故意伤害7件9人,抢劫3件8人,强奸7件7人,寻衅滋事1件3人。对何加坤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对张强聚众斗殴致人死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二是开展涉恶、涉毒、“三电”、食品药品犯罪专项审判。审理贩毒案件6件10人,“三电”案件1件4人。对毒品犯罪分子李全富判处有期徒刑7年。犯罪分子曾考文等4人为盗卖变压器铜芯线非法获利,先后在泥龙乡、岳家镇等5乡镇作案10起,损坏变压器10台,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至8个月。三是严惩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审结受贿案5件6人,贪污案3件4人,滥用职权案2件3人,玩忽职守案1件1人。对巴中中院指定平昌法院审理的原巴中市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薛强、李江受贿案,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10年。
及时调判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全年共办理民事案件4077件。一是开展“农民工因工受伤”、“农民工工资”专项审判。共办结农民工因工受伤类案件43件,赔付金额达390余万元。办理农民工工资案件35件,及时兑现金额达310多万元。如西兴、佛楼等50多户农民工与南充精益燃气公司、驷马镇30名农民工与王某劳动报酬案件,均在受案后及时办理和兑现。二是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专项审判。审结建设领域施工合同案件11件,对审理中发现的建设领域违规发包、分包、转包及对挂靠业主资质审查不严等行为及时给予了司法建议,促进了该领域的规范管理。三是及时调处婚姻家庭案件。办结婚姻家庭纠纷1123件,维护了社会家庭的和谐稳定。首例调撤朱某诉子女探望纠纷案件,该案例被华西都市报、人民网等多家媒体报道和转载。
办理行政诉讼及非诉行政案件201件,深入行政机关诉前调解行政争议40次,上门讲法5次。
不断强化执行工作。全年办结执行案件574件,执行到位金额3900多万元。一是开展“保护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执行活动。通过优先立案、专项办理、严惩侵权、救助到位等手段,执结该类案件31件。二是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通过媒体曝光、纳入征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措施,执结该类案件38件。三是用尽用活强制措施。通过LED平台曝光6件6人,通过征信黑名单限制贷款5笔,办理查询、冻结130多起,司法拘留28人次。
倾力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全年共办理来信45件,接待群众来访166件次,信访总量明显下降。一是注重源头治理。继续完善立案信访风险等级评估机制,对不同风险等级的案件分类建立台帐,指定专人办理,力争协调化解。二是抓好排查防控。各业务庭随时向信访科报告存在信访风险的案件,信访科每月通报排查情况,随时掌握案件进展情况。三是压实工作责任。实行一个案件、一名领导、一套方案,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一批老难信访案件圆满化解,如胡英竹合同诈骗案导致40名购房户200多万的资金损失,在县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通过变卖原工程残值及招标等方式筹集资金,返还了购房户的购房款。
努力提升案件质量。一是全面推进网上办案。实行立案信息、办案流程、证据材料、裁判文书全部网上运行。二是加强监督指导。随时监控案件流程信息,对不熟悉网上流程的进行指导,对违反流程的及时通报并限期纠正。对审结的每一起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纳入质效考核。三是完善管理考核办法。在全省法院首创“条线管理办法”,办案质效考核更加客观、公正、合理,提升了干警办案积极性,得到上级法院认可并推广。
二、围绕中心工作,抓好协调促进,司法服务质效进一步提升
一是稳妥处理重点领域案件。共办理城市拆迁、新农村建设、新区建设领域纠纷27件。金宝新区100户农户与西南竹业生态发展有限公司土地流转案件,被巴中电视台“阳光问政”关注,我们及时受理案件并成立专班办理,成功收回160多亩土地,追回了土地租赁费40万元。诉外协调解决金宝新区拆迁2起,搬迁砂石场2处。二是积极开展“司法服务新区行”活动。走访慰问金宝新区、佛头山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工地,送去慰问物资,召集新区建设施工单位召开联席会议,解答他们在工作中遇到的涉法难题。三是重视司法建议。我们在办案中发现的各部门在管理及执法活动中出现的管理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15次。
三、围绕民生权益,抓好惠民工作,司法为民措施进一步落实
一是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共办理司法救助案207件,减免缓诉讼费、执行费36.5万元,办理退费1200件,退费20万元,惠及当事人526人。办理执行救助43件,发放执行救助资金23.5万元。协调民政救助特困申请人5人。二是深入推进司法便民工作。开展巡回审理案件480余件,在便民联系点接待咨询970余起,受理案件112件,诉前调解各类纠纷630余件。三是高度重视挂包帮工作。帮助挂包村制定发展规划,推进村道路和卫生室建设。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对2名贫困家庭大学生实行对口扶助,每年给付每位学生助学金5000元,对该村特困家庭及党员发放慰问资金10200元。
四、围绕司法公开,抓好联络工作,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
一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先后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律师法执法检查、贯彻县人大常委会“打击刑事犯罪审议意见”和贯彻落实新刑诉法的情况。在政协第九届平昌县委员会第八次常委会上报告了法院近年来的工作。二是积极开展走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活动。全年走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90多位,向他们汇报法院工作,征求意见及建议,及时总结研究,作为新一年法院工作部署的重要指南。三是推进“阳光司法”活动。实行重大执行案件邀请监督制度,在执行驷马镇在街房屋买卖纠纷、江口镇新平街房屋租赁纠纷时,均邀请人大、政协、纪委、政法委等部门现场监督执行工作,电视台全程录像;积极开展“法庭开放日”活动,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学生参观法庭,观摩庭审活动17次300多人次;积极推进法律文书网上公开,先行在法院门户网站公开裁判文书107份。
五、围绕队伍建设,抓好素质教育,司法服务能力进一步夯实
一是抓思想作风建设。认真开展“中国梦”、“转变作风、司法为民”及“转作风、惠民生”主题教育活动,干警撰写心得体会100余篇,散文、诗歌18篇,以支部为单位举办演讲比赛1次。二是抓业务培训。先后组织干警70人次参加省、市法院主办的“两法”培训,7人参加省法院预备法官培训,2人参加最高人民法院培训,承办平昌县行政执法培训会1次。三是抓作风纪律监督。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梳理排查法院各项工作廉政风险点115个,建立应对及防控措施110条。开展纪律作风巡查52次,发出督查通报13期,20多名干警受到纪律处理,其中1人受到记大过处分,院风院纪明显好转。
上述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人大、政协的有力监督,政府及各部门大力支持,离不开各位代表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个别干警群众观念淡薄,为民意识不强;部分干警办案水平不高,司法能力有待提升;少数干警作风散漫,律己意识有待加强。涉诉信访、执行难等问题仍困扰法院。我们有信心和决心在各位领导、各位代表的支持监督下努力解决。
2014年工作重点
2014年,我们的工作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及上级法院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党代会确定的工作方向及重点,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把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全面促进司法公开为路径,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为载体,以整肃作风廉洁办案为保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生幸福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以服务大局、服务民生为主旨抓好执法办案
一要严厉惩处各类刑事犯罪。继续推进对涉黑、涉恶、涉毒、街面犯罪、暴力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突出犯罪的专项审判活动,确保社会平安和谐,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继续对贪污贿赂、渎职犯罪保持高压态势,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二要稳妥处理涉民生案件。充分发挥大调解工作优势,继续加强类型化调解和诉非衔接工作,坚持多部门多方面多途径联动化解民间纠纷,实现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三要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继续依靠执行联动机制解决难案、大案,加强与宣传、公安、银行、国土、建设等部门的密切协助和配合,抓好征信系统建设和“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设,最大限度降低人民法院查找当事人住址及财产线索等方面的司法成本。依法运用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执行曝光等司法手段,压缩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者的生产生活空间,引导社会诚信,努力提高执行效率和执行到位率。四要进一步规范涉诉信访工作。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既要努力提升案件质量,从源头防范新的涉诉信访产生,又要群策群力,倾力化解老难信访案件,确保信访群众提出合理诉求的要解决到位,无理的要教育到位,确有困难的要救助到位,违法的要处理到位,引导公民理性合法表达诉求。
二、以提升能力、廉洁司法为重点抓好过硬队伍建设
一要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教育全体干警要旗帜鲜明地坚持和拥护党的领导,坚决抵制错误思潮。认真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继续开展好“转作风、惠民生”、“转变作风、司法为民”教育活动及深化“警民亲”活动。二要强化队伍能力建设。采取集中教育培训、岗位技能练兵、庭审能力观摩、优秀裁判文书评比等方式,努力提升干警执法办案水平和综合司法能力。三要逐步推进审判权改革探索工作。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要求,逐步推进审判权改革。先行确定一批法学功底深厚、审判经验丰富、思想作风正派的优秀法官,由他们自主审案、自主签发裁判文书,并实行案件质量终生负责,充分发挥法官在办案中的主观能动性、积极性。四要进一步加强司法廉洁教育和惩防体系建设。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的要求教育管理法官队伍,坚决防止司法不公和司法不廉。重拳打击任何形式的徇私枉法行为,确保司法队伍纯洁。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
三、以阳光审判、透明司法为动力全面推进司法公开
一要推进三大公开平台建设。逐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和裁判文书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实现当事人通过网络实时查询办案流程信息和裁判文书信息。二要积极主动接受监督。要及时向县委、人大、政协汇报法院各项工作,强化与“两代表一委员”的定期联络沟通机制,把他们的建议作为我们“正衣冠”的镜子,把他们的批评意见作为我们“治治病”的良方。三要加强宣传工作和舆情应对。不断拓展宣传渠道,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工作信息和审判执行信息,扩大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密切关注舆情信息,及时查清案情真相,回应舆论关切,正确引导人民群众理性合法表达诉求。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政协有力监督下、在政府大力支持下,进一步开拓创新,提升能力,公正司法,争创一流,为平昌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相关用语说明
1、两个一流: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提出的全省法院今后3-5年工作目标是:打造一流队伍,争创一流业绩。“打造一流队伍”主要包括的具体目标是:一流的领导班子、素质能力和精神风貌。“争创一流业绩”主要包括的具体目标是:一流的审判质效、审判管理和司法服务。
2、三电:指电力、电信和广播电视通讯设施。
3、精神赡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七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精神赡养”入法,教育引导人们对老人的赡养应该物质与精神并重,“常回家看看”已从一句唱词变成一种责任和义务。子女不履行精神赡养义务的,父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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