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平昌县省级生态县建设规划》的
决 议
(2014年6月30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通过)
县人民政府:
平昌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郭楠所作的《关于<平昌县省级生态县建设规划(2012--2014)>情况的汇报》。会议决定,批准《平昌县省级生态县建设规划(2012--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