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王仁才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公告
经2015年10月22日平昌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决定,任命:
王仁才同志为平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马 军同志为平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免去:
马 婧同志的平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201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