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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李新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5-10-23   发稿人:人大办   阅读:次   字体:[] [] []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李新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公告


经2015年10月22日平昌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任命:

李新宇同志为平昌县人民法院白衣法庭庭长;

何景平同志为平昌县人民法院江口法庭庭长;

杜  云同志为平昌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

左红云同志为平昌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张  敏同志为平昌县人民法院镇龙法庭庭长;

张  琼同志为平昌县人民法院白衣法庭副庭长;

沈  燕同志为平昌县人民法院江口法庭副庭长;

沈  玮同志为平昌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马  跃同志为平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陈崇文同志的平昌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何景平同志的平昌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职务;

杜  云同志的平昌县人民法院江口法庭庭长职务;

丁东平同志的平昌县人民法院白衣法庭庭长职务;

沈  玮同志的平昌县人民法院镇龙法庭庭长职务;

杜善清同志的平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孙华良同志的平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彭  科同志的平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吴红旗同志的平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201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