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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何浩铭等任职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5-12-23   发稿人:人大办   阅读:次   字体:[] [] []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何浩铭等任职的公告


经2015年12月22日平昌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通过,任命:

何浩铭为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陈永琼为平昌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特此公告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