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何浩铭等任职的公告
经2015年12月22日平昌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通过,任命:
何浩铭为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陈永琼为平昌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特此公告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