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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批准平昌县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5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发布日期:2015-03-29   发稿人:人大办   阅读:次   字体:[] [] []

平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批准平昌县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15年财政预算的

决     议

2015328日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平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县财政局局长杨鹏飞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平昌县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根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2014年平昌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5年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