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
决 议
(2015年3月28日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平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良彬所作的《平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5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在中共平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县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力提升检察工作水平,积极推动平安平昌、法治平昌建设,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