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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决定
关于同意平昌县城新平街西段滨河广场互通口建设旧城区改建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决议
发布日期:2015-04-15 发稿人:人大办 阅读: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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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同意平昌县城新平街西段滨河广场互通口建设旧城区改建项目
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决议
(2015年3月20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通过)
平昌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阙作强所作的《关于〈平昌县城新平街西段滨河广场互通口建设〉旧城区改建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请示》。会议同意平昌县城新平街西段滨河广场互通口建设旧城区改建项目纳入2015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201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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