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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决定
关于接受谢友先同志辞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5-04-15 发稿人:人大办 阅读: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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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谢友先同志辞去县人大常委会
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5年3月24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过)
平昌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友先同志因工作调动,根据本人提出的辞职请求和县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主任会议的提请,依照《地方组织法》和《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办法》的规定,平昌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谢友先同志辞去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并报请下次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201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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