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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12月7日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发布日期:2016-12-12   发稿人:人大办   阅读:次   字体:[] [] []

平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文利军同志所作的《平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