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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 决 议

发布日期:2016-02-20   发稿人:人大办   阅读:次   字体:[] [] []

(2016年2 月20日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平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南贵所作的《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过去一年,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领导下,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始终践行为民宗旨,始终推进民主法治,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为建设幸福美丽法治平昌作出了积极贡献。2016年工作安排思路清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可行。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和县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努力找准服务大局的结合点、监督工作的切入点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着力点,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进平昌脱贫奔康、加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会议号召,全体县人大代表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依靠人民,坚定信心,扎实工作,为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夺取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