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6年收支预算经县财政局《关于2016年部门财务收支预算的批复》(平财预([2016]7号)于2016年3月9日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之规定,现将本部门2016年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是人大常委会的综合办事机构,在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承办人大常委会各项具体事务。
(二)主要工作
(一)承办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
(二)负责做好与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的协调工作和后勤保障工作。
(三)协助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对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重要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上级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的指示、批示的传达和督办。
二、部门概况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6年初实有职工60人,其中行政人员编制44人,工勤人员编制8人,事业编制8人。机关离退休人员39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37人,财政供给抚育抚养2人。
平昌县人大机关共有各委室机构17个,我单位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平昌县人大办公室收入预算总额为800.2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00.2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00.2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51.5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3万元,项目支出381.5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平昌县人大办公室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依法保障“三会”的顺利举行、监督“一府两院”依法开展相关工作等经费安排。
基本支出418.71万元是用于保障平昌县人大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381.52万元是用于保障平昌县人大机关为完成法定的人大会议、人大监督、代表工作及特定的机关服务、一般管理事务、人大信访等所需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6年平昌县人大办公室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0.2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会议、人大监督、人大代表履职、代表工作、执法检查及人大信访等专项经费。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1.9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5年预算减少0.0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的要求。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5年预算减少25%, 主要原因是 。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2辆。
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9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是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县内、下乡等工作的开展。
附件:/人大预算.xls
表1.收支预算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2-1.人员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2.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4.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