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南贵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认真履行民事行政检察职责,在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会议指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是担负着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监督人民法院公正行使民事、行政审判权,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职责,要进一步落实监督格局多元化、工作机制一体化、队伍建设专业化的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提高监督水平,实现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新突破。
就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会议要求,要利用各种渠道、多种方式进行宣传,通过对典型案件查处的宣传,扩大社会效果,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着力营造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加大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力度,重点加强对虚假诉讼、违法调解、违法执行、裁判不公的监督,积极探索开展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提高民行监督水平。要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为勇于改革创新的干部撑腰鼓劲,让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干成事,检察机关要主动作为,建立“容错机制”来推动形成依法履职、敢于担当、勇于改革、大胆创新的干事创业氛围。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长效机制,落实好与法院、各行政执法单位的衔接机制,建立与县人大、县纪委、县政法委、县信访局等相关单位的联系机制,立足检察职能,整合司法资源,全力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要进一步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检察监督整体效能,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建设法治平昌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主任会议关于提请确认青云乡等四个乡撤乡设镇的议案及其他事项。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玲玲、池春林、蒲云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阙作强,副县长王仁才,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良彬列席会议,县政协副主席游泽莉应邀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