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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发布日期:2017-01-23   发稿人:人大办   阅读:次   字体:[] [] []

(第二号)

 

2017122日平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任命:

吴晓春为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虹扬为平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冯辽平为平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局长;

 楠为平昌县公安局局长(兼);

李明鳌为平昌县监察局局长;

苟国聪为平昌县民政局局长;

陈雨珍为平昌县司法局局长;

赵贤德为平昌县财政局局长;

吴彩堂为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周士吉为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白能国为平昌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均为平昌县农业局局长;

周大军为平昌县林业局局长;

李云峰为平昌县水务局局长;

张光宇为平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平为平昌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局长;

李明聪为平昌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荣为平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余定军为平昌县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局长;

何修德为平昌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局长;

 坪为平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崔中华为平昌县审计局局长;

 勇为平昌县统计局局长。

现予公告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2017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