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号)
经2017年4月25日平昌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任命:
李国谋为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郭 平为平昌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陈 超为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城乡环境建设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陈 林为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现予公告
平昌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