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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平昌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2月17日县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发布日期:2021-12-17   发稿人:平昌人大   阅读:次   字体:[] [] []

    平昌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张廷发同志所作的《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大常委会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对今后五年工作的建议。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五年,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实现全面小康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确立的奋斗目标,遵循“谋大事、议大事、促大事”工作定位,依法行使决定权、监督权、人事任免权,积极发挥代表作用,为实施“五大发展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三县两地一门户”、奋力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平昌新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