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22年12月8日平昌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通过,任命:
陈崇文为平昌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张继元为平昌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曾朝烽为平昌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免去:
夏冬梅的平昌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吴汇柏的平昌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现予公告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