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何昀霖的辞职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决定,接受何昀霖辞去平昌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其相应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自然免除。
现予公告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