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23年9月22日平昌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周良健为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何明军为平昌县审计局局长;
何星明为平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赵 强为平昌县商务局局长;
韩 旭为平昌县民政局局长;
冯政荣为平昌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光宇的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王 旭的平昌县审计局局长职务;
何星明的平昌县商务局局长职务;
何 龙的平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周士吉的平昌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韩 旭的平昌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