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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

(2024年9月27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通过)

发布日期:2024-09-30   发稿人:平昌人大   阅读:次   字体:[] [] []

县人民政府:

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董育强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经审议,同意此报告。

审议认为,2024年上半年,全各级各部门按照县十九届人大次会议批准的预算组织收入、严格支出,收支执行情况较好。县财政部门进一步开源节流,强化收入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单位人员工资、机构基本运转、基本民生和重点项目,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财政增长艰难、财政保障艰难、化解债务艰难等问题。

为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执行工作,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围绕目标,壮大地方可用财力。抢抓政策机遇,加强衔接汇报,千方百计争取资金支持。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不断培植新的财源增长点。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部门联动,依法组织税收征管,做到应收尽收。盘活现有存量资金、资产、资源,提高资产利用率,多渠道增加可用财力,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聚焦民生,加强重点支出保障。树牢过紧日子思想,把有限财力用在刀刃上。厉行节约,勤俭办事,压缩一般性、非刚性支出,着力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加强统筹管理,强化资金调度,切实保障好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重大项目支出。

强化监管,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让可用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对监管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不留隐患。加强研判,提早谋划明年预算编制,强化预算刚性约束。认真清理消化财政暂付款,严格执行财政资金大额支付先核后支以及库款运行双控监管规定,规范内控管理,强化库款动态监测,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运行高效。

坚守底线,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始终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执行政府举债融资负面清单制度,完善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对存量债务数据进行动态监测评估。加大融资资金管理,建议由县财政局牵头,加大对平台公司之间的往来清算力度,并对融资资金实行台账化管理,做到资金的借、用、管、还全过程监管。积极化解存量,严控增量,加强防范,坚守底线。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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