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中心 > 决议决定

【决议】平昌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2月18日平昌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发布日期:2025-02-19   发稿人:平昌人大   阅读:次   字体:[] [] []

   平昌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静江所作的《平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平昌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的工作,同意报告对2025年工作的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