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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决定
【决议】平昌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平昌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4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2024年2月1日县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发布日期:2024-02-26 发稿人:平昌人大 阅读: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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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县财政局局长董育强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平昌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同意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平昌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平昌县2024年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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