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24年5月16日平昌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熊志军为平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苟兴旺为平昌县教育科技局局长;
姜朝晖为平昌县司法局局长;
向 东为平昌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局长;
陈雨珍为平昌县行政审批和数据局局长。
免去:
石长平的平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陈雨珍的平昌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