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24年3月26日平昌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任命:
曹 荣为平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苟鹏浒为平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彭 海为平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丁东平的平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特此通知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