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经2024年9月10日平昌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李 雪为平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免去:
陈雪梅的平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特此通知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