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平昌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董育强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平昌县2023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同时听取和审议了县审计局局长何明军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2023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根据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所作的《关于平昌县2023年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平昌县2023年财政决算。
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审查结果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建议,提高编制质量,严格预算执行;积极培强财源,确保收支平衡;依法开展审计,增强监督实效;强化绩效评价,提高管理水平。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