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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平昌县2024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收支计划调整方案》《平昌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分配 调整方案》的决议

(2024年9月27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通过)

发布日期:2024-09-30   发稿人:平昌人大   阅读:次   字体:[] [] []

县人民政府:

平昌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董育强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平昌县2024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收支计划调整方案》、《平昌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分配调整方案》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对提请的方案进行了审查,并作出了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2024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收支计划调整方案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分配调整方案。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