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25年4月1日平昌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通过,任命:
李世伟为平昌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主任;
刘兴林为平昌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龚显伦的平昌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前梅的平昌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刘兴林的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