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23年3月30日平昌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何星明为平昌县商务局局长;
孙继禹为平昌县林业局局长;
刘晓波为平昌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免去:
苟荣华的平昌县商务局局长职务;
杨 超的平昌县林业局局长职务;
何星明的平昌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