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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廷发主持召开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3-06-07   发稿人:平昌人大祝景新   阅读:次   字体:[] [] []

       6月7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廷发主持召开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维东、魏心军、叶勇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万学成,县政协副主席刘红彬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平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科学编制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我县编制的首个“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城市定位精准,内容完整全面,提出的发展目标、空间战略与指标体系符合平昌实际和未来发展需要,科学合理构建了平昌县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新格局。会议要求,要强化规划协同,在空间布局、耕地保护、生态效益、综合交通、公共服务等方面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毗邻市县统筹谋划;要强化“多规合一”,全面落实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项目清单,指导教科文卫、农业水利、防灾减灾等各专项规划设施布局;要深化中心城区的规划编制,着力构建一心两翼六区空间布局;要完善规划指导机制,深化对乡镇及片区国土空间规划指标分解、主体功能划分以及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近年来,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在组织领导、简政放权、政务公开、专项治理等取得了较好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会议要求,要理顺部门职能职责,优化部门事权,提升办事实效;要优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动审批权限下沉,压实镇(街道)党政主体责任,确保各项便民利企的举措落地落实;要提升依法行政保障水平,加强队伍培训,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行政能力,要加大财政投入,补齐政务服务硬件短板,强化部门预算执行;要强化考核奖惩机制,健全监督体系,完善投诉信息处理机制,加大反面典型曝光力度,把依法行政目标考核与行政问责以及干部的选拔任用、升降去留、奖励惩戒等有机结合起来,建设遵纪守法、公正履职、干事高效的干部队伍。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指出,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近年来,我县积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力保护了全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会议要求,要加强宣传教育,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法治意识,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责主体要提高政治站位,依法全面加强新时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充分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宣传,切实提高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意识;要加强协调配合,扎实强化部门联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积极监督责任单位对疏于履行社会保护义务的主体进行处罚、督促整改,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形成合力;要夯实工作基础,完善工作机制,加快阵地建设,用好乡镇未保工作站,加强乡镇儿童督导员和村(社区)儿童主任培训工作,要强化资金保障,做到未保工作有机构负责、有专人办事、有经费;要加强监督管理,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社会环境,进一步加强对公共娱乐场所、文化市场、互联网营业场所等专项整治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要强化司法保护作用,加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探索建立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相互配套的工作机制。

     会议还听取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法制工委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的情况报告和《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县十九届人大代表有关事宜的决定(草案)》。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新任职人员进行了集体宪法宣誓仪式,并颁发任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