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下简称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动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维东主持会议并讲话,县政府副县长陈雪梅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要求,是依法履行人大监督职责的具体行动,更是加强母亲河生态环境保护,造福子孙后代的现实需要。
会议要求,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理解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执法检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好自查工作。执法检查组要明确重点检查范围,把法治思维贯穿执法检查工作全过程;要强化组织领导,科学作为,从大局出发,加强同政府相关部门工作衔接与沟通,突出问题导向,建好问题清单,适时跟踪督办,进一步推动《长江保护法》在我县得到全面、有效贯彻实施,实现通巴两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效果更加明显,以法治“红线”守护好平昌生态“绿线”。